[4.20-5.17]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晶晶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58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现对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较高的主体性、原创性和学术思想性;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5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355日之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2023年首次设立,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八、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55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九)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三、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工作安排(5.6更新)

    1、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20日零时开放,学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3日,请申请人按照学校日期及时上报。

    2本次申报采取学院直推+学校统筹的方式,具体如下:一、申报限额数明确之后,学院直推指标将分学院通知,请学院务必 组织专家做好评审遴选工作,对选题新颖,创新性高,论证规范、研究基础强的申报书进行直推(需在汇总表中排序)。学院直推的申报书,在学校统筹阶段无重大争议,论证规范将直接上报。二、未通过学院直推、且在选题、论证、创新性上具有竞争力的申报书,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参加学校统筹(需在汇总表中排序),经学校统筹评审通过后的申报书,也进行推荐。三、请学院严把论证关,选题陈旧、论证不规范、前期基础差的申报书请勿申报(不参加直推及统筹)。因本次教育部课题与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时间错位,请学院自行统筹做好教育部项目与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分类安排工作。

    3、时间安排:(5.6根据省级管理部门工作安排更新)

    420日,学院将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社科处进行论证规范的形式审查。包括规定条目是否论证完整,活页应该隐匿的内容是否注意,核心观点是否填写等,以及印刷排版,活页是否控制在8个页面内等。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kgl@njupt.edu.cn。邮件以学院名称+2023国社申报命名,每人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申报材料以学科+课题名称+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

    424,学院直接推荐、参加学校统筹的项目均提交(申请书+活页)1份至社科处,同时提交电子版,其中学院直接推荐的项目可进行网上填写工作,参加学校统筹的项目暂不进行网上申报。本次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各一份,学院排序的申报汇总表(需盖章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纸质版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情况参考420日要求。逾期未交或形式审查反馈没有修改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

    4月27日-4月28日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将学校统筹推荐的项目通知学院,经学校评审统筹推荐的项目进行网上填写工作。并由社科处进行形式复核。

    5月2日,所有申报项目完成线上首次填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5月2日-5月12日17时,动态关注线上审核状态。如被责任单位退回,务必于5月7日17:00前完成修改提交;如省级主管部门退回,务必于5月12日17:00前完成修改提交。

    5月15日-5月17日17时,社科处受理纸质材料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同时提供《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电子版命名要求:“南京邮电大学+学科+姓名+课题名称+申请书和“南京邮电大学+学科+姓名+课题名称+活页未按要求命名文件将退回。以上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

    附件提供申请书和活页的规范论证参考模板,请申报人自行下载,参考填写,但线上填报提交时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论证不规范、不完善、经反馈后不修改的申报材料,不进行推荐。

    如遇省级管理部门工作调整,我们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25-85866926,85866201,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附件(4.14模板更新).zip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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